曾春亮庭审现场实录-当庭表示后悔
XXXX年XX月XX日上午X点,曾春亮涉嫌故意罪、、盗窃一案,在丰城市看守所迎来了开庭审判的重要时刻。
XXXX年XX月XX日,刚刚从狱中释放的曾春亮,在江西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悄然潜入康家,这起令人震惊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康家父母康启国、熊小美的悲惨离世,以及康家外孙的严重受伤。仅仅几天后,他又在山砀镇厚坊村村委会残忍杀害了扶贫干部桂高平。
宜春市检察院对曾春亮的罪行进行了详尽的公诉,指控其涉嫌罪、故意罪、盗窃罪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被告曾春亮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甚至在庭审中表示希望早日被执行死刑。
在庭审现场,受害人家属康家的三姊妹痛苦不堪,听到公诉人的陈述时无不泪流满面。他们的情绪之沉重,反映了这起惨案给他们家庭带来的巨大阴影和心理压力。
被害人代理律师侯士晨向法院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约432万元的民事赔偿。曾春亮表示承认罪行却无力赔偿。
庭审还揭露了曾春亮过去因为盗窃入狱两次,先后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和八年六个月。他在狱中度过了自己的青春岁月,但出狱后并未改正自新,反而因社会不公而心生怨恨,最终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曾春亮的犯罪动机在庭审中被公开。他在出狱后尝试找工作但因为犯罪前科被拒绝,生活陷入困境。他曾向多位扶贫干部求助,希望能办一个采石场,但并未得到支持。在XX月XX日看到康家家门未关时,他心生入室行窃的念头,但被康家人发现。而他在XX月XX日潜入康家行凶是因为他认为康家人已经报警,心生怨恨,觉得无路可走,决定报复康国帅。
曾春亮在庭审中表示,他原本只想偷东西,避免再次入狱,但他的行为却导致了无法挽回的后果。他在回答原告代理人提问时表示,他与康家人之前并不认识,也瓦解了网络上关于康家大哥和曾春亮有过节和利益纠纷的谣言。
庭审现场,曾春亮的家属也出席了庭审,包括他的哥哥曾月根等人,他们为曾春亮聘请了辩护律师。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与公诉人针对曾春亮罪名的成立与否产生了分歧和激烈的辩论。
曾春亮对于自己的罪行表现出冷静的态度,他在回答审判长提问时情绪镇定,甚至在陈述犯罪经过时声音中流露出一些笑意。他在自我辩护中表示认罪,并希望法庭早日给他定罪,早日结束他的生命。“没啥说的,希望早点枪毙我。”曾春亮再次表示。审判长询问曾春亮是否意识到自身行为给受害者家庭带来的伤害时,曾春亮表现出深深的悔意。他坦诚地表示,由于自己文盲的身份,法律知识的盲区让他曾一度迷茫,对于该如何应对此次审判,他深感无所适从。
在庭审现场,原告代理人侯士朝律师曾向曾春亮提出一个问题:你是否知道康家大哥康国帅在七月二十二日事发后曾经表示,只要你能和家里人来康家道歉,他们便会不再追究此事?曾春亮沉默片刻后回答,没有人告诉我这件事。如果我知道有这样的机会能平息这一切,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做出那个令人痛心的决定(指行为)。他的回答透露出深深的遗憾和无奈。
曾春亮虽然文化有限,但他的坦诚和悔意让人深感同情。他的无知并非逃避责任的借口,但无疑为他的罪行增添了几分悲剧色彩。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这种真挚的悔意是他内心真正的反思和自省。法律的公正和公平不会因为个人的后悔而改变。对于受害者家庭来说,他们需要的不只是曾春亮的道歉,更需要的是法律的公正裁决和社会的公正评价。
此次庭审不仅是对曾春亮的一次审判,也是对全社会的一次警示和教育。无论个人背景如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必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不能因无知而犯错,更不能因后悔而逃避责任。对于曾春亮的未来,我们将继续关注并期待他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重新回归社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